我們很小的時候就開始學乖,學乖多半是為了得到認同和肯定;讀書的時候,我們通常都努力讓自己表現好、學習好,深層目的也是為了得到認同和肯定;成人之后,我們找工作、要掙錢,目的或是讓父母省心和享福,或是得到同事、領導及周圍人的肯定,甚至還會想著如果我掙到很多錢,就能幫得上七大姑八大姨,凡是與我有瓜葛的親戚朋友,都可以幫他們實現夢想,而那些夢想無非還是幫他們實現買房子、上學、出國或其他人夢寐以求的東西;當我們結了婚,為人妻、為人夫及為人父母后,我們努力奮斗的動力又多了一條:讓孩子吃得好、住得好、用得好,為未來打好基礎……
長期以來,我們生活的姿態和生命的意義都需要依靠外在的肯定,如果脫離外在價值體系的支撐,我們就會淪落為別人眼中的“瘋子”。
于是,每個人都為了迎合那些眾多的、飄忽不定的、變化多端的外在標準和目的而拼命學習、努力工作,我們需要考慮的只剩下哪種知識或資質有利于我們的生存,有利于符合大眾標準,有利于得到外在價值體系的肯定。
我們活著、學習、工作,日出而作,日落而息。然而忽然有一天,我們發現自己像是上了發條并定時的鬧鐘一樣,做著自己并不喜歡的事情。別人需要什么或喜歡什么,我們就努力地朝著別人的期望努力,帶著疲憊或不甘,日復一日地重復著,我們一切的作為似乎都是為了別人。
其實,我們所謂的“為別人而活”往往是假象,真相是我們一直在企圖從別人的認同和肯定中找到自己存在的價值,在“為了別人而努力”的背后隱藏著我們“獲得他人認同或肯定”的強烈企圖。
然而,這個需要“認同和肯定”的“我”并非真實的我,而是一種錯覺,錯覺本身和錯覺以為的內容就是我們的 “自我”。
“自我”只是錯覺,它并沒有真實的存在。盡管如此,這種錯覺卻萬分確定地以為自己存在,并不斷地去證明?!白晕摇钡腻e覺那么深,以致我們忘記了自己。
我們忘記了真正的自己,然而我們并不覺得有何不妥。我們以為真正的自己就在別人的嘴里、眼神里及我們所擁有的豐富和繁華中。我們遺忘自己已經很久了,我們偏離方向已經很久了,以至于活在別人眼里的那個被恐懼占據的“自我”成了主人,以至于我們都為了那個“自我”而活,為別人活著與為“自我”活著已經成為一體。
我們為了父母、為了社會的標準,不斷地一層一層地放下 自己。
首先放下天真無邪,然后放下勇氣和自由,接著放下熱愛,最后放下自己。我們連自己都放下了,還談什么“活著”呢?是誰在活著?看似是為了父母、為了社會,然而父母跟我們一樣,他們也不知道是為誰而活……
于是我們進入了這種惡性循環中,越循環下去越讓我們遠離自己,我們活著越來越變得像一種虛幻的符號,越來越變成一種茫然的文化。
假如,月亮是我們真正的自己,而我們的認知卻以為水中那個月亮的倒影才是真正的自己,而且通過群體強化共同的認同,水中那個倒影也以為自己就是真正的月亮。然而,倒影畢竟是倒影,它終究是虛幻空洞的,它必須靠水才能呈現自己。我們的“真我”其實是天上的月亮,而我們卻把月亮的倒影當作自己,同時為了讓這個倒影獲得清澈完美的呈現而寄望于水、附和于水,甚至控制水、控制那擋住月亮的云。我們的方向完全錯了:真正的月亮其實一直在那里,它不用依靠水來呈現,也不怕被云彩擋住。
我們忘記了自己,這是何等痛苦和畸形的狀態啊!
是的,我們一直在經歷痛苦,只是因為我們忘記了自己。是誰在活?為誰而活?“病痛”是如何產生的?這是值得思考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