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解脫感
離婚之后大約有一半的人具有輕松感和解脫感。李銀河、馮小雙1991年的一項調查表明,離婚者認為離對了,必須離,并有輕松感和解脫感的占 54.5%;認為離婚不是好事,但又別無選擇的占36.3%;認為自己倒無所謂,對孩子不好的占 22.7%;認為不該離,離了不好的占9.1%。也就是說,多數離婚者認為自己的選擇是對的。
2. 孤獨與心理震蕩
大多數離婚者離婚后感到孤獨。在李銀河等人的上述調查中,感到孤獨的占 69.1%,沒有孤獨感的占30.9%。其原因是夫妻長期相處,不管是愛還是恨,都會提供一種刺激,即使吵架也是一種交往,有一種相互作用。離婚后刺激完全消失,就會產生孤獨感。
很多離婚者報告,離婚會造成心理震蕩。在離婚后的第一年,男女都感受到極度的消沉、憂慮和憤怒,對周圍事物反感,喪失信心。有的先后經歷了麻木、拒絕接受離婚現實、震驚、狂怒、苦澀沮喪的心情;有的受到內疚、羞恥、怨恨對方及失敗感的困擾,有的則工作無效率,健康水平下降,睡眠不好,甚至失去記憶等。
心理震蕩與原來夫妻關系的特點有關。那些對丈夫有好感,并深信自己在婚姻生活的一切方面都會安排得很好的妻子,當他們忽然聽到丈夫提出離婚時痛苦最大。假如夫妻不經常談話,當聽到丈夫提出離婚時,妻子的痛苦只達到中等水平。那些在過去1~2年間對丈夫的行為已經不能忍耐,而且自己提出離婚的妻子痛苦最小。
太原心理咨詢師觀察,痛定思痛之后,很多人都會變得清醒起來,逐漸增強信心,去面對未來的生活。
3.社會壓力
離婚者還會感到社會輿論的壓力。李銀河的同一調查顯示,76.1%的人認為自己處于被猜疑、議論和譏諷之中,認為別人對自己不理解,對自己有不好的評價,甚至在幸災樂禍。
離婚者更難以忍受的是孩子的命運,例如,孩子見不到父親或母親,或被別的孩子譏諷等。
4.對前配偶態度
盡管在離婚的時候夫妻雙方是厭惡和怨恨對方的,但在離婚之后,一些人會回憶起原配偶好的地方,產生懷念之情,甚至又恢復好感了。在李銀河的調查中,對原配偶仍感到憎恨、厭惡、反感的占36%;抱有懷念、思念的占4%;一般友好的占16%;冷漠、無所謂的占 28%;又恨又想又悔的占 16%。
在懷念、友好的情況下,有一些人想與原配偶復婚。在李銀河的調查中,準備復婚的占 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