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人心目中的“精神病”,實際上是醫學上所指的伴有精病性表現的嚴重精神病,比如精神分裂癥。
精神病有三大特點。
(1)常有一些幻覺等病態體驗,且不能把病態體驗與現實正分開來,把病態體驗當成現實。比如在獨處時聽到有人與他講話或堅信周圍的人都要謀害自己,但實際上根本沒這回事。
(2)沒有能力按社會認為適宜的方式行動,他們在病態體驗的支配下出現一些異常行為。
(3)對自己這種異常表現不能察覺,認為自己精神正常、沒有病,沒有自知力。而強迫型人格者一般能認識到自己的觀念或行為是起源于內心的,不是被別人或外界影響強加的。強迫特征反復出現是沒有意義的,他們感到不快,甚至感到痛苦,因此內心試圖抵抗,但不能奏效。
強迫型人格者沒有精神病的表現。雖然嚴重的強迫型人格者有時也會有一些幻覺、妄想等病態體驗,但經告知病情會很快好轉,隨著程度的減輕,強迫型人格者會認識到自己有病,并積極配合治療。所以強迫型人格者與一般人觀念中的“精神病”不同,所以,強迫型人格者沒有精神病。
雖然強迫型人格者沒有精神病,但屬于精神障礙,也就是精神疾病的范圍。也可以說是一種輕度的精神障得,可稱為心理障得。精神障礙分為很多種類。其實,人們生活在當今社會,經常要面對效率高、節奏快的要求及社會所帶來的壓力,隨時都會在心理上受到種困擾,一旦處理不當,就會造成精神障礙,不僅對個人,還會對家庭和社會造成很大的影響。精神障礙是在受到內外各種因素的影響后,大腦機能活動發生親亂而導致認知、情感意識和行為精神活動產生不同程度障礙的疾病,如偏執、認知、情感意識等障礙產生的恐懼、焦慮、憂郁、強迫的狀態等。精神障礙可分為器質性精神障礙、精神分裂癥、情感障礙、人格障礙等。
精神障礙其實是一種常見的疾病。根據統計資料,平均每十個人之中,就有一個人有或輕或重的精神障礙。可將精神障礙分為十大類,強迫型人格是以強迫觀念、強迫沖動、強迫行為等強迫特征為主要表現的一種神經癥。太原心理咨詢師認為:強常有強迫型人格者及其家屬,在看見行為明顯失常的精神疾迫型人格屬于精神障礙的范圍。病患者后,唯恐自己或親人有朝一日變成行為失常、影響他人的精神病患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