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評估了患者的人格組織,診斷其為高水平人格病癥,評估其人格刻板的嚴重程度后,臨床醫師可以思考其是表現為某種常見的高水平人格障礙,還是表現為混合的樣子。這類評估主要依據的是患者的人格特質。臨床醫師在反移情中對患者的反應以及他對患者核心沖突的評估。正如第1章所說,有些被診斷為高水平人格病癥的患者表現出某種“神經癥性人格障礙”。精神分析文獻曾描述過這些人格障礙,其中最常描述的是強迫型人格、癔癥型人格以及抑郁-受虐型或抑郁型人格(在DSM-IV-TR中也收錄了強迫型人格障礙和抑郁型人格障礙)。
太原心理咨詢師成向東指出:具有高水平人格病癥的其他患者則滿足DSM-IVTR中表演型、依賴型或回避型人格障礙的標準。雖然,對于滿足DSM-IV-TR中人格障礙標準的患者來說,許多患者患有更嚴重的人格病癥,但是,這些診斷群中仍有一小組相對健康的患者,他們患有高水平人格病癥。滿足DSM-IVTR中表演型、依賴型或回避型人格障礙標準的高水平人格病癥患者,通常會表現出輕微的病理性身份認同,而且,在能夠建立相互依賴關系的背景下,他們在感受自體/他人時,會表現出某種程度的淺表或輕度不穩定。在結構上,最適合這些患者的描述是,他們的人格組織落在科恩伯格定義的神經癥性和邊緣性水平的過渡區。表84概述了高水平人格障礙。為了全面了解高水平人格障礙的描述性特征、心理動力學特征和臨床特征,我們推薦讀者閱讀南希·麥克威廉姆斯(NancyMcWilliams)的《精神分析診斷:理解人格結構》一書,以及美國精神分析協會出版的《精神分析診斷手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