頑固手癬&自我懲罰
有一個女孩得了“頑固”的手癬,嘗試過多種治療方法,但一直沒有治愈。
所謂“頑固”并不是醫學上鑒定的不可治,實際上她的手癬醫院并未查出過任何異常,每次醫生都會說“沒關系,用點藥就好了”。然而它沒好過,總是反反復復。
手癬的反復讓女孩逐漸對其“麻木”,她知道它過一段時間又會好起來,盡管每次發作時讓她癢得很難受。
有一次女孩去超市買東西,出來時遇到一個在超市偷東西被抓的小孩子。小孩子低頭哭著,保安正在詢問他家長的電話并跟他說處罰的事情。
她在旁邊看著,手上的癢癢好像愈加難耐,她使勁撓著,同時她似乎看到了曾經的自己:記憶中的自己跟這個小孩子差不多大,她也偷了東西,但并沒被當場捉住和指認,她很慶幸。
每每想起這件事情她都會很內疚,心如刀割般地劇痛。小小的她想彌補,但該如何彌補呢?她覺得無論如何彌補都于事無補了,能彌補的只是價格,但心里的愧疚難以消除。“我是個壞蛋。”
從此她的內心深處一直藏著這個“壞蛋”,她無法原諒自己有如此的一面,她覺得“壞蛋”就該受懲罰。
那件事一直在心里沒過去。
自古以來“偷竊”都是被人唾罵的行為,我們的內心對此萬般不容,小偷一旦被發現就會遭遇“人人喊打”的下場。它不被我們的主流社會接受,不被我們的道德意識接受。
說起偷,著實讓我內疚和自責過。是的,上面那個得了頑固手癬的人,就是我。
“偷”在我的心里烙下了深深的傷痛,以至于我從那時起開始手上長癬。有意思的是,當我離開家鄉去遠方求學及工作,手癬好像好了,但只要每次回老家,我的手癬就會犯,哪怕回家只住一宿,搞得老媽還以為是置身陌生的新環境,有些水土不服。媽說:“不對呀!你本就是吃這里的水長大的,怎么每次回家都這樣呢。”是的,有很多疑問,我自己也不知道,如此過去了近20年。我手上的癬一直伴隨著我,每次回老家它總會如約而至。
近幾年,隨著自我觀察的深人,我偶然意識到手上的癬與偷竊的關聯,我鼓足勇氣去承認自己的過錯、去懺悔,之后我的手癬真的好了。至承認與懺悔后已經過去了三年,期間我回過很多次老家,那頑固的手癬沒有再犯過,以至于家里人偶爾還會問起:“哎,你的手癬沒再犯了?”
現在我非常確定,從心理層面來說,我的手癬與我的不接受自己有直接關聯。我曾經如此迫切地想逃離那個犯錯誤的地方,想丟掉那個丑陋的自己,然而“她”一直在那里,每當我回家時“她”都會跑過來抓住我,用自我懲罰來表達自己的內疚。
是的,我看到了,我鼓足勇氣擁抱了“她”。我不是受害者,我是一切的根源。
我一直試圖通過內疚和自我懲罰降低罪惡感。然而通過自己的經歷我發現:內疚和自我懲罰不是解決問題的根本辦法。內疚和懲罰一般是在“自我”的層面,“自我”希望打造完美的形象,它沒有勇氣去接受自己丑陋的一面,所以把那些“丑陋的自己”割裂在一旁,對其進行懲罰,而“完美的本我”則在一旁非常無奈地表達著內疚,從而找回內心的平衡。
內疚和自我懲罰有助于“自我”的心理平衡,同時內疚感這種特殊情感的存在對人際關系的維持和改善是有益的。它能驅使人們采取更多的親近社會行為來修補受損害的社會關系。
盡管,疼痛、病癥或者自我懲罰可以緩解內疚,但它們不是最好的方式。實際上,如果我們有勇氣去直接面對事情發生的現場及細節,那才是有效、徹底的解脫方法,這不單是對當事者表達歉意,做出補償,更重要的是去接受犯錯誤的自己,如此我們才可以完整且健康地繼續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