催眠狀態可分為淺度、中度和深度。這三種程度基本上是按照運動支配時期、知覺支配時期、記憶支配時期的順序排列的。
1.淺度催眠淺度催眠狀態下,被催眠者的意識清晰度有明顯的下降,肌肉松弛,全身力。淺度催眠狀態最典型的表現是觀念運動。所謂觀念運動就是暗示表現為身體運動的現象。通過心理暗示,使注意力集中于某一觀念上,從而使這一觀念引起運動。如對被催眠者暗示“你的雙手向膝蓋滑下去”,他的兩手便開始作此動作。行動產生后,注意力便集中于行動上,而其他的觀念也自然會受到限制,精神統一便形成了。順利地誘導觀念運動,使被催眠者進人催眠狀態,則其肌肉運動就能通過暗示而自由地加以支配。當然,通過暗示也很容易使被催眠者不能產生運動。
2.中度催眠中度催眠狀態最明顯的變化表現在知覺方面:①出現幻覺和錯覺,如暗示說“我聽見了飛機的響聲,請你注意聽”,被催眠者如能聽見,則是一種幻聽;②痛覺消失,在催眠師的暗示和手指觸摸下,被催眠者的痛覺就會基本消失;③感覺過敏,在催眠師的暗示下,被催眠者的有些感覺會特別靈敏,超出了正常的感覺能力,如視覺能力明顯提高等;④肌肉僵直。
3.深度催眠在深度催眠狀態下,被催眠者的意識嚴重受限,注意力高度集中,只對催眠師的指令有反應,對其他刺激基本無反應。深度催眠下,被催眠者的記憶力也會發生明顯的變化,或全部喪失,或極度高漲。不過,在催眠過程中發生的事多半不會回憶起來。這種催眠狀態下患者甚至出現人格轉換現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