認知與人格是現代心理學中相對獨立的兩大研究領域,在20世紀60年代之前其理論和研究很少有交叉。但不管是認知心理學,或者是認知療法的基本理論研究,都有不同于其他學派的關于人格的基本看法。個體建構理論的提出,表明了凱利將人格的研究取向從行為轉向了認知。“認知”概念也被納入了人格心理學的理論系統中。同樣的,人格也逐漸成為認知學派的重要研究對象之一A.T.貝克認為,認知治療的基礎就是一種人格理論。在認知療法看來,人格其實是由一系列關于自己、他人及事物的看法、信念和態度構成的。理性情緒療法對非理性信念的分析也是在揭露來訪者人格深層的認知結構。貝克認知療法關于自動思維、表層觀念、核心信念以及認知圖式的探討,基本上也就是對人格結構及其相互關系的基本看法。可以看出,認知療法和認知心理學對“認知”的界定,以及研究方法、研究目的等都有很大的不同。認知科學主要從科學心理學的角度來進行研究,而認知療法則主要從精神病理學、臨床心理學的角度來研究認知在病理心理、治療干預上的作用。認知學派的人格理論將人格視為一種動力系統,強調人格的解釋與評價功能,在分析個體的行為時選擇個體的內部結構而不是當時所處的情境。雖然理性情緒療法的人格理論對生物、社會和心理因素同樣重視,但所有理性情緒療法治療師倡導一種“積極指導性”的治療方法,認為自我和人格都有責任促進對自我挫敗模式的更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