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謂貴在得法,是指在心理咨詢與治療過程中考查其方法是否怡當,最關鍵、最可貴的在是否適合來訪者特點,是否行之有效。適合并有效,就是得法。首先,咨詢與治療方法必須適合來訪者的社會文化背景特點。當前,西方心理咨詢與治療
法的有效性在我國依然處于探索階段。因為社會文化差異的消解,并不是一代人、兩代人的題,而是一個很長時期的“開放、引進、吸收、消化”、不斷循環創新的過程。同時,大家還要不進行臨床實踐總結,拿出更多的符合中國人社會文化背景的有效方法。如果連基本的社會化都無法融合,“得法”也就無從談起。
其次,咨詢與治療方法必須適合來訪者的人格特點。人格因素始終是心理咨詢與治療過的基礎性、背景性心理因素。一方面,心理問題或障礙本身的形成過程,時常與來訪者人格素具有密切聯系,另一方面,心理問題或障礙的解決也始終離不開來訪者人格因素的改變或善。
再次,咨詢與治療方法必須適合來訪者具體的臨床癥狀和綜合情況特點。每個案例都是形色色、差異鮮明。心理問題始終不會比生理問題更簡單,至少目前的科學發展水平造就了此現狀。就目前而言,還沒有發現諸如“特效藥”之類的心理治療方法,做到所謂的“藥到病”、“立竿見影”。就心理問題或心理障礙而言,即使表面現象或癥狀解決了,而潛藏內心深處的許多問題依然很復雜。科學發展水平上的困難,增加了咨詢與治療方法選擇的難度,當然,也體現出方法運用上的藝術性。
最后,咨詢與治療方法必須明確有效。經過實踐檢驗,不僅來訪者報告治療有效,而且隨方觀察若干時期依然發現能夠切實改善來訪者的心理社會功能,改善來訪者的生活或工作質量,切實促進了來訪者的心理健康與成長,那么,這個咨詢或治療過程就是“得法”,也是最為可貴的。
至于“得法”的途徑或方式,我認為簡單地說有兩種:一套特定嫻熟的方法技術,或者幾種熟悉方法的有效組合。在宏觀層面上考量,每一種療法都是從某個特定的角度進行思考并倉建的,具有特定的適應證,或者適應特異的一個或幾個心理問題方向。而要真正理解和應用好那些方法,又必須真正理解其背后的系統理論基礎。這樣,就預示著其中包含著一個系統的學習工程。
要真正做到“得法”,其實需要每一位專家投入大量的精力,不斷提高理論與業務水平,不斷接近理想中的“得法”目標。因此,我主張每一位心理咨詢與治療師都必須全面系統地學婦心理咨詢與治療流派體系,全面熟悉并掌握各個流派理論及其方法,并在此基礎上,依據每方法的適應性、來訪者的具體情況,咨詢師和治療師自身的特長和優勢,對各種臨床咨詢與治療方法進行靈活設計,勤奮探索,注重實效,大膽創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