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理洽療是指在心理學原理和有關理論指導下有計劃、按步套地對一定對象的心理活動、個性特征或行為問題施加影響,使之發(fā)生指向預期目標變化的過程。
心理洽療,又稱精神治療。有關心理治療有幾十種不同的描述性定義。《美國精神病學詞匯表》將心理治療定義為:“在這一過程中,一個人希望消除癥狀,或解決生活中出現(xiàn)的問題,或因?qū)で髠€人發(fā)展而進入一種含蓄的或明確的契約關系,以一種規(guī)定的方式與心理治療家相互作用。”英國的弗蘭克(J.Frank)認為心理治療是提供幫助的一種形式,它與非正式的幫助是不同的。首先,治療者接受過進行這種工作的專門訓練,并得到了社會的認可;其次,治療者的工作有相應的理論為指導,這些理論可以解釋心理障礙的原因并為解決這些障礙提供了有關措施。北京大學陳仲庚教授認為,心理治療是治療者與求助者之間的一種合作努力的行為,是一種伙伴關系;治療是關于人格和行為的改變過程。美籍華裔學者曾文星、徐靜認為,心理治療是指應用心理學的方法來治療病人的心理問題。
其目的在于:通過治療者與病人建立的關系,善用病人求愈的愿望與潛力,改善病人的心理與適應方式,以解除病人的癥狀與痛苦,并幫助病人,促進其人格的成熟。參照以上心理治療的定義,目前國內(nèi)學者普遍認可以下心理治療的定義:以醫(yī)學心理學原理和理論體系為指導,以良好的醫(yī)患關系為橋梁,應用各種心理學技術,包括通過醫(yī)護人員的言語、表情、行動或通過某些輔助手段如儀器,經(jīng)過一定的程序,以改善病人的心理條件,增強抗病能力,達到消除心身癥狀,重新保持個體與環(huán)境的平衡。根據(jù)以上定義,心理治療大致包括5個方面的基本要素:①治療者必須具備一定的心理學知識和技能;②使用各種心理學的理論和技術;③治療要按一定的程序進行;④治療的對象是具有一定精神、軀體或行為問題的人;⑤治療的目的是通過改善病人的心理功能,最終消除或緩解其可能存在的各種心身癥狀,恢復健全的心理、生理和社會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