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有時候是黑暗的。這是我們不愿意面對卻不得不接受的殘酷事實。
從15年前的電視劇《不要跟陌生人說話》,到今年4月的電影《記憶大師》,都讓“家庭暴力”這一具普遍性的問題走出了遮蔽,越來越多的人接受了“家暴零容忍”的觀念。最近,性騷擾話題屢屢受到關注和熱議,我們也看到,盡管受害者仍然承受了極大的壓力,但得到的支持也在變多。
今天書評君想談的,是另一種暴力。受害者可能沒有遭遇生理上的直接侵害,卻也實實在在地受到了精神上的虐待,并可能造成嚴重而長遠的后果。法國精神分析學家瑪麗-弗朗斯·伊里戈揚專門關注這種精神虐待想象——它被叫做“冷暴力”。比如,情侶分手后一方的糾纏不放,夫妻間過度的掌控欲望,職場上用權力讓人感到屈辱……
瑪麗-弗朗斯·伊里戈揚,醫學博士,法國精神分析學家、心理治療師、被害人學專家,曾在巴黎第五大學任客座教授,專攻精神暴力行為,主要研究職場上的精神虐待,積極推動法國針對職場和家庭內部精神暴力的立法進程。
讀了這些內容,你或許會發現,“虐待”離我們并不遠。所以,學習如何對待冷暴力,很重要。
不起眼的精神虐待在日常生活中隨處可見,反而像是正常現象。我們只有在身受其害時才會發現難以忍受。受虐者不確定能否獲得他人理解,所以只得默默承受。
這種道德迫害一向存在,若發生在家庭里,則通常不為人知;若發生在職場上,再趕上充分就業期間,大家的容忍度會降低,畢竟受虐者隨時可以辭職。但如果發生在高失業率時期,那么受虐者就會因為想保住工作而身心健康受損。有人曾對此反擊和對簿公堂,如今,隨著這些現象廣為人知,社會也已開始提出質疑。
夫妻間的精神虐待
伴侶必須安分,不能有自己的想法
夫妻間的精神虐待常因為被大事化小為單純的強弱勢問題而受到否定或疏忽。而它足以導致受虐者無力反擊、無法自衛,也否定了精神虐待中存在著暴力的事實。精神虐待的手法十分細膩,不著痕跡,旁觀者容易將其解讀為兩人之間單純的沖突或“打情罵俏”,實際上那是企圖在精神上甚至肉體上毀掉另一個人,而這種暴力的企圖有時的確會得逞。
當發現“所愛的人”不符合自己的期待,或太過依賴彼此的關系,精神虐待的沖動便會升起。
施虐者不言而喻的信息是“我不愛你”,卻始終不明說,但又以間接的方式透露出來。伴侶必須安分,且不斷因期待落空而遭受打擊;施虐者也會防止伴侶有自己的想法,以免察覺到自己正在受虐。
自戀的施虐者令伴侶處于陰晴不定、無所適從的情境中,借以施展掌控力,讓伴侶動彈不得。把伴侶圈在固定的范圍內并保持安全距離,可以避免被自己害怕的關系綁住。他通過壓抑和制服伴侶,迫使對方屈從于“他人的控制”,那正是他自己最恐懼且不計一切代價要回避的。在正常相處的情侶之間,即便有掌控的元素存在,也應該是能對戀情產生正強化作用的。有些案例中,一方企圖壓迫另一方,借以鞏固自己的主宰地位。然而以自戀的施虐者為主導的情侶或夫婦,其關系可能會是致命的,因為言語攻擊和暗中傷人已成為慣例,且有系統。
精神虐待的關系必須要有過于忍讓的伴侶才能發展下去。精神分析師常將這種忍讓解讀為伴侶可從這種關系中獲得某些好處,而這基本上是一種不自覺的自作自受。因為大多數案例的受虐者過去都沒有自我懲罰的傾向,之后也不曾出現。這種不完整的分析是很危險的,它會加深忍讓一方的罪惡感,完全無助于尋找出路、逃脫受束縛的環境。
不愿放走舊情人?
這可能是虐待,絕不是愛
虐待手法在離婚或分手時很常見,最初并不被視為病態,但因其持續重復且單向,最終都會帶來毀滅性的后果。
在分手的過程中,原本隱藏的虐待沖動浮出水面,釋放為狡詐的暴力,當自戀的施虐者感覺獵物正在逃走時,暴力就會登場。精神暴力不但在分手過程中不會中斷,還會經由雙方遺留的聯系,包括子女,延續下去。
這種現象在美國稱為“糾纏”(stalking)或“騷擾”(harassment)。當舊情人或配偶不愿放走獵物,而以陰魂不散的方式侵犯前伴侶的人格與靈魂,便構成糾纏或騷擾:例如在公司門外等著對方下班、每天不斷打電話、直接或間接的恐嚇威脅。
受虐者很少懂得利用法律自救,施虐者卻靠直覺就能部署必要的操控計劃。在離婚訴訟中,伴侶的虐待行為可以證明責任在對方,但是譏諷影射會留下罪證嗎?原告必須以事實證明所控訴的罪名,但精神虐待的言行要如何舉證?施虐者迫使配偶采取法律行動,卻又以證據不足為由讓形勢對自己有利,這種案例非常多。法官擔心自己被操控,也不清楚兩方誰是誰非,就只能打安全牌,不持特定立場。
當兒童成為受害者
虐待有時掛著“管教”的幌子
《國際兒童權利公約》(International Convention on Rights of Child)認為,下列對待兒童的方式有損其心理健康:
● 言語暴力
● 虐待與貶損的行為方式
● 拒絕給予愛與親情
● 不符合年齡的過度或不相稱的要求
● 相互矛盾或不可能做到的管教指示
施暴者以間接精神暴力的方式想要摧毀的對象大多是配偶,最后卻禍延子女。子女因為在現場,又不愿與被害的父母斷絕關系,于是也成了受虐者。孩子被當作“那個人”的孩子而受到攻擊。在這場與孩子無關的沖突中,他被召來當目擊證人,連帶承受所有加諸受虐者的惡意。而受虐者無法對施暴者正面抗議,就會把所有壓抑的怒氣發泄在子女身上。當父親或母親無止境地羞辱另一人,子女別無選擇,只能自我隔離。他們不可能建立完整的自我,或是培養出獨立思考的能力。假使他們無法靠自己找到解決之道,內心就會帶著部分傷痛,而這傷痛日后還會重現。
直接虐待表現為父母有意或無意的拒斥。父母自我合理化的理由是:這么做全是為了子女好,目的是管教小孩。然而實情則是認為子女擾亂了父母的生活,因此要把孩子的內在摧毀,父母才能得救。
受到虐待的孩子會成為問題兒童。他們會令父母失望、頭痛:“那個小孩很難教;他什么都學不會,你只要一轉身,他就會給你搞得亂七八糟!”
施虐的父母在意的無非是孩子不符合自己的期待。孩子之所以令人討厭,可能因為他在有問題的父母關系里所處的特殊地位(意料之外的孩子要為不情愿的婚姻負責),也可能只是他與眾不同(有某種疾病或學習障礙)。他一出現就會引發父母沖突,于是他就成了必須教訓和糾正的對象。
由此形成一種荒謬的循環:父母責備子女笨手笨腳,反會使他們更不靈光,距離父母的理想越來越遠。孩子不是因笨拙而被貶低,而是因被貶低而變得笨拙。拒斥他的父母總會找到理由(尿床、成績不好),來為這股暴力傾向開脫,然而暴力的成因在于孩子的存在本身而非孩子的行為。
日常生活中,這種精神暴力常見的表達方式,就是給孩子起可笑的綽號。莎拉忘不了15 年前,她年紀還小時,父母叫她“垃圾桶”,因為她胃口很好,每頓飯都吃得一干二凈。后來她體重過重,不再是父母的理想女兒。父母不但不幫助她控制食欲,反倒試圖加倍打擊她。
有些孩子天生在某方面比父親或母親強得太多:太聰明、太敏感、太好奇。父母為掩飾自身的不足,便抹殺子女最大的長處。對孩子的成見隱藏著暴力的性質:“你這孩子一點用也沒有。”結果孩子真的變得愚蠢、古怪、討人厭,父母就有很好的理由不善待他。父母打著管教的幌子,澆熄了自己欠缺但孩子擁有的生命火花。他們粉碎孩子的意志和批判精神,從而使孩子無法評斷父母。
不過在任何情況下,孩子感受最深的是自己達不到父母的期待,或者就只是覺得自己是多余的。他們對令父母失望、讓父母顏面無光、不如父母期望的那么好這些事實倍感愧疚。孩子會滿懷歉意,一心想要彌補父母的自戀情節。然而這注定會落空。
職場上的虐待
忽視是常見現象
我們所謂的職場精神虐待,是指任何借由言語、表情、姿勢或者文字來侵犯個人人格、尊嚴或身心完整的舉止,以及危害此人正常工作或破壞職場氛圍的行為。
雖然職場騷擾的歷史與人類開始上班工作一樣悠久,但是直至20 世紀90 年代初,它才因為所造成的心理傷害而被明確指出有礙工作環境、降低生產力和導致員工請假缺勤。研究職場騷擾的主要是英語系和北歐國家,并以“職場暴行”一詞指稱這種現象。
企業和媒體多半把焦點放在性騷擾上,但那只是所有騷擾中的一種。職場上的這種心理戰包含兩個要素:
● 濫用權力:經常很快暴露,令被害員工無法接受。
● 精神操控:起初較不易察覺,破壞力較大。
顯然人不會因為精神攻擊就當場倒地不起,但的確會受傷。每晚下班拖著疲累的身軀回家,并感到屈辱、身心受創,要恢復實在很難。
當虐待行為出現時,就仿佛打開一具所到之處寸草不留的機器。那是沒有人性的過程:沒有靈魂,沒有憐憫,所以很恐怖。受虐者的同事無論出于膽小、自私還是單純的恐懼,往往會與其保持距離。一旦發生這種不對稱的破壞性互動,若欠缺有力的外來干預,情況只會惡化。惡性循環就此啟動。
上級主管對這種事不是睜一只眼閉一只眼,就是任憑其自由發展。即使是同級(同事對同事)的騷擾,管理階層也傾向于不介入。問題發生后,大多會遭到忽視,直到受虐者公開反應,比如哭泣、歇斯底里或常常請假。
遭受冷暴力的后果有多嚴重?
退縮
一旦掌控關系確立后,兩個“對立者”會退縮以避免沖突。受虐者則擔心公然失和會讓關系破裂,所以也會退一步忍讓。
混亂
受虐者在完全被掌控后陷入混亂,他或是不敢或是不知該如何抱怨,仿佛被打了麻藥,頭昏腦脹,無法思考。
懷疑
受虐者會頻頻自問:“我做錯了什么,要受到如此對待?一定有什么原因。”他需要合邏輯的解釋,可是虐待行為自行發展出的過程是不合邏輯的。
壓力
強大無比的內在緊張,是屈從虐待行為必須付出的高昂代價:不許自己觸怒對方,對方煩躁時要安撫他,強迫自己不做出反應。如此緊繃必然會帶來壓力。
恐懼
精神虐待者不管有沒有達成目的,都會引起受虐者不想體驗的強烈感受。處于這個階段的受虐者都表示,自己陷入恐懼狀態。無論是什么情況,嚇壞了的受虐者無論是否順不順服都不對。
孤立
受虐者在面對所有虐待行為時都會感到孤單。要如何向外人訴說自己過去及現在所遭受的待遇?
創傷
受虐者深受創傷,不知該如何繼續下去。這種創傷之所以后果深遠,是因為他沒有心理準備,完全出乎意料,實虐者的掌控已使他無力回應。
怎么辦?
一些實用的建議
我們永遠贏不過施虐者,但是我們可以從自身著手。受虐者可能會為保護自己而欲訴諸與施虐者相同的手段,且這種誘惑十分強大。我們強烈建議受虐者不要自暴自棄。
1.調整應對方式
受虐者應認清虐待的過程,并明白自己負全部責任是不合理的,再來是冷靜客觀地分析問題,把罪惡感擺在一邊。受虐者必須放棄容忍到底的理想,并承認所愛或曾經愛過的人的性格中顯露出了對自己而言很危險的部分,所以自己必須自衛,不要為其所害。
通常來講,有第三者在場是最好的辦法。通過第三者,間接接觸,可以讓受虐者爭取時間想出正確的回復方式。
2.行動
由于受到掌控,受虐者到目前為止一直過度委曲求全,現在必須改變策略,堅決行動,不畏沖突。受虐者的決心會逼得施虐者攤牌。
受虐者不再無力行動,他可以打破惡性循環。把危機攤在眾人面前,也許因此看起來像施虐者,可是他別無選擇,因為這是促成改變的唯一方法。
3.心理對抗
為了從心理上對抗虐待行為,支持是不可或缺的。有時只要有一個人表達信任,無論在什么情況下,都能使受虐者重獲信心。真正有價值的支持來自于懂得重點在陪伴、提供幫助、不做評判的人,這種人不論發生什么事都會誠實地面對自己。
4.法律介入
有些案例只能靠法律干預才能得以解決。客觀地運用法律,可以讓外人看清事實真相,并向虐待行為說不。
5.在公司內求助
為及早有效地打擊虐待行為,受虐者首先必須在組織內求助。若在直屬單位中得不到道德援助,就必須向組織內的其他地方求援。
在企業內部尋求支援的過程中,受虐員工若是可以找到懂得聆聽的人,就能脫離精神虐待,而一旦虐待行為成為既定事實,便代表受虐者欠缺這份幸運,想逃脫便會困難許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