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生最大的痛苦不外乎家庭的不和睦,在夫妻正在鬧矛盾,而尚未辦離婚手續,處于分居的時期,雙方的心理疾病、軀體疾病發生率最高。那么,夫妻之間如何達到心心相印、親密無間的和諧生活呢?這就需要了解雙方各自的心理需求,從而達到和諧、美滿,相濡以沫。
美國著名生理學家默里對人類的心理需要進行了歸納,從而得出夫妻和諧必須滿足雙方的5種心理需要。愛好和感情的需要。
各人有各人的愛好,夫妻雙方應盡可能滿足對方的心理需求,并為對方提供方便。感情的需要以愛為中心,持久的愛會使對方得到最大的滿足。否則,失落感便會油然而生,不滿、煩惱、怨恨便接踵而至。尊重的需要。
人的自尊心從小就有,一旦受到損害,便會痛苦不已。如果受到尊重,人就會感到欣慰和滿足。夫妻間的相互尊重、信賴,是深化愛情和事業成功的基本保證。任何訓斥或輕視貶低愛人的做法,都會損害對方的自尊心。交往或社交的需要。
社會是人的生活樂趣之源泉,那種不準愛人與他人交往的領法,不但不能保證愛情的專一,相反,會導致對方心理平衡的酸壞,對家庭生活感到厭倦,對愛人產生反感、厭倦,其結果只能使婚姻破裂。宣泄的需要。
愛人心里不痛快時,總想找人訴說一番,一吐為快。這種宣泄的對象當然是自己的愛人,夫妻均以對方為宣泄的最佳對象。因此,任何一方都不應責備對方心胸狹窄,或嫌對方嘮叨,而應主動接受對方的宣泄,并進一步勸慰、疏導,排解其內心的痛苦,使對方從內心矛盾中解脫出來,建立新的心理平衡。這樣內心的痛苦便會煙消云散,夫妻感情也會進一步得到加強自主和表現的需要。
人人都希望按自己的思想和意志辦事,這就是自主的需要。每個人都希望在別人面前表現自己,盡可能發揮自己的才能,運用自已的智慧,創造出可觀的勞動成果,使自己的表現心理得到滿足。夫妻間則常想通過語言或行為來使對方歡悅、驚奇、著迷而贊賞自己。